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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下半年河池东兰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10-12 14:46:25 广西教师招聘考试网 gx.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广西河池东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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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兰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东兰县户籍;

  (二)持有东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东兰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东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东兰县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6年下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段:

  10月14日9:00至12月1日16:00。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和提交材料。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访问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jszgrd.gxeduyun.edu.cn/),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页面,点击“立即申报”,跳转到“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实名注册或登录,具体操作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2.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普通话证书、学历或学籍、学位等信息。

  3.网上报名时段内,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网办材料和格式为JPG、彩色白底的1寸电子证件照片;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具体操作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体检

  1.东兰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医院为:东兰县人民医院。地址:东兰县东兰镇龙头街36号,联系电话:0778-6322324。申请人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标准和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2.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检胸透项目,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通过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统一组织申请人参加体检,申报人需自行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一底版,且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或钢印。

  (三)材料审核

  1.办理形式。

  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分为“全程网办”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全程网办”,选择“参与”,视为选择“全程网办”方式,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线上提交材料;选择“不参与”,视为选择“现场确认”方式,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确认。

  下半年“全程网办”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10月14日9:00至12月4日16:00。

  下半年“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12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教育局38号窗口(东兰县东兰镇金鼓路47号兰郡华府1栋,东兰县司法局旁)。

  2.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需准备材料。

  “全程网办”和“现场确认”均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选择“全程网办”的,提前准备相关材料PDF扫描件按要求上传,如需修改可登录系统重新上传;选择“现场确认”的,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线上办理不需要提供)。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①户籍在东兰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②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东兰县居住证。

  ③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④驻东兰县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

  (6)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可免交。

  (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所在认定机构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本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方式:自取及邮寄。需邮寄(邮政EMS到付)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需自取的,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到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教育局38号窗口凭身份证领取;如需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对照处理。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778-6333717、0778-650070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授权委托书

  东兰县教育局

  2026年10月12日

  原文标题:东兰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lan.gov.cn/tzgg/t282117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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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西-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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