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9 10:52:16 公务员考试网 gx.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广西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未知发布:2016广西政法干警民法学每日一考点(6):遗嘱的概念和特征,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广招警笔试群:742480725】 ,更多资讯请关注广西华图微信公众号(gxhuatu),广西招警课程培训咨询电话:0771-2808922
广西人事考试(微信号:gxhuatu)整理了2016广西政法干警考试公告信息,广西人事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公务员、广西事业单位招聘、银行、教师、政法干警备考课程。咨询电话:0771-2808922、5853791!!更多考试信息、备考指导请关注广西人事考试(http://gx.huatu.com/)。
简述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答: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嘱是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只要有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以成立,并邑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还可以依法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
(2)遗嘱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生效的前提。
(3)遗嘱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否则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4)遗嘱是遗嘱人独立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即使在代书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的内容仍要反映遗嘱人处理自己遗产的愿望与要求。
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的重点,一直都有着“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考生想要在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之中取得好成绩,那么必然需要掌握民法学的重点。希望考生能够对于民法学的要点多加积累,最后修炼成“警”!
更多2016广西政法干警考试公告信息备考资料请关注广西人事考试
2016广西政法干警民法学每日一考点(6):遗嘱的概念和特征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2016广西政法干警考试公告,2016广西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的信息敬请加入【广招警笔试群:742480725】 ,及关注广西公安招警考试网/广西人事考试网。
本文地址:https://gx.huatu.com/2016/0829/1488906.html
(编辑:网易号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