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5 10:40:41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gx.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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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图广西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未知发布:2012年贵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和录用审批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广西区考群:608969539】 ,更多资讯请关注广西华图微信公众号(gxhuatu)。
贵人社发〔2012〕38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试、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考察人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除外)。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凡面试已开考的职位且面试人员成绩合格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
二、录用考察依据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规定的情形等。
属在职人员的,应按规定组织单位群众代表填写考察测评表。属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毕业鉴定意见和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招录机关及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组织考察时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 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论建议。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
对考察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录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察时间:2012 年7 月30日前完成。
三、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按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贵港党建网和贵港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招录机关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期为七天。
四、录用审批和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凡通过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问题的人员,招录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除规定的录用程序和标准外,招录机关不得随意增减录用程
序和环节。
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 日内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作随意放弃考录资格处理。招录机关应及时将随意放弃考录资格的人员名单报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招录机关上报审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审批函一份,主要包括:招录计划数、拟录用人数、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数、招录工作情况以及拟录用的意见等;
(2)呈报拟录用人员花名册名单1份(含报考职位、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照顾加分、职位排名顺序、基层工作经历等)(含电子版)(详见附件1);
(3)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1份;
(4)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复印件各1份;
(6)拟录用人员近两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总结或自传;
(7)考察材料1份(含考核测评表、派出所、计生部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8)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3份;
(9)拟录用人员原工作单位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10)招录机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会议纪要;
报送审批材料的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以及市直部门拟录用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用人单位,按用人单位分别造册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
2、拟录用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示无异议、复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需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核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复核同意后,由有关部门报审批复后再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审批。
3、报送相关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电子邮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的电子邮箱tpk420@163.com;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的电子邮箱gggwyglk@126.com。
五、呈报送审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招录单位于2011年7月31日前,按要求将考核材料及相关报批材料一次性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
附件:贵港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对象名单(已发至招考单位邮箱)
中 共 贵 港 市 委 组 织 部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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