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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3-03-23 20:15:08 文章来源:贵港党建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另行公布,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3月31日上午8:00-12: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方便考生就近进行面试资格复审,3月29、30日日安排在资格审查单位复审(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3月31日上午安排在贵港市图书馆1楼读者报告厅复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85号,可乘坐1路、101路等公交车到贵港市图书馆站)。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2日,分两天进行。每天上午8:30开始面试。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最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超过8:00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地点: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贵港市港北区狮子岭347号,可乘坐9路、15路等公交车到达开高中站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 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贵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0775-4561012。

  附件:考生面试须知

  贵港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录机关报备。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室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面试流程:在“物品放置处”放置物品→到候考室报到→抽签→按面试顺序依次参加面试→离开面试警戒区域。

  六、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考生最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超过8:00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到“物品放置处”统一存放。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除了面试所需的证件外,请将其他物品统一存放“物品放置处”,候考室不设物品放置处。

  七、面试当天上午7:30-8:00由引导员视情况组织考生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的抽签号。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考生抽签流程:本职位名单第1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本职位面试顺序→同一职位考生抽签确定本人在同一职位中的面试顺序→考生确认签字→考生在胸前贴上“考生标签”。

  八、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九、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一、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_OGQ5YzjksWMz3U6ah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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