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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一、面试名单及分数线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试名单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试最低分数线  二、有关安排及要求   1、面试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香园饭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91号,总机   0571-88072788);候考室:四楼翰香厅。   2、面试时间:   2013年3月1日-3月3日:   请各位考生根据面试安排,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报到,截止上午8∶50仍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曹智娟、应春红   联系电话:0571-56774823、56760701   4、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将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月22日前由本人送达或以复印件邮政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浙江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79号天湖大厦国家统计局浙江   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收件人:应春红;联系电话:0571-56760701;邮编310012   5、考生所需提供材料:   (1)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需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学科成绩单(均加盖公章);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7)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劳务派遣人员还须同时提供由派遣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均加盖公章)及学历、学位证书;   (8)待业人员提供由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加盖公章)及学历、学位证书;   (9)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未经派遣证明,档案存放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的须由户口所在地或人才交流机构提供未参加工作证明;   (10)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通过<http://www.cscse.edu.cn>网站查询。   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与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即取消面试资格。   6、考察(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由浙江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对于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职位要求等需要递补人选的,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7、乘坐车次:   杭州市内乘坐1、30、95、186、192、Y8、36等公交车,至石灰桥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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