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22:54:38 广西三支一扶考试网 gx.huatu.com/szyf/ 文章来源:广西三支一扶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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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10.法庭审理期间,当事人甲、乙当庭互殴,公安机关可以对甲、乙治安处罚。(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由此可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对象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扰乱法庭秩序不属于治安管理的范畴,公安机关不可以对甲、乙当庭互殴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因此,本题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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