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代码 | 4508001004 |
地区 | 贵港 |
招录机关 |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用人单位 | 贵港市基层人民法院 |
职位名称 | 司法行政岗位 |
机构层级 | 县级 |
职位类别 | A类 |
单位性质 | 机关 |
职位简介 | 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
所属系统 | 党群 |
招录人数 | 2 |
报名人数 | |
专业要求 | 会计与审计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年龄要求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其他招录条件 | |
备注 | 港南区人民法院1人,平南县人民法院1人,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
是否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否 |
是否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 | 否 |
是否要求报考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 | 是 |
是否定向录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否 |
是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 | 否 |
是否属于紧缺职位 | 否 |
是否人民警察职位 | 否 |
是否合并职位招录 | 是 |
是否进行专业考试 | 否 |
资格审查单位 |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 | 0775-4591976 |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2 | 0775-4591998 |
传真 | 0775-4591940 |
材料邮寄地址 | 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306室(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 |
邮编 | 537100 |
首页 | 搜索职位 | 专业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