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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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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4508001002
地区贵港
招录机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用人单位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
职位名称法官助理二
机构层级市级
职位类别A类
单位性质机关
职位简介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所属系统党群
招录人数4
报名人数
专业要求法学类
学历要求本科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以上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其他招录条件适合男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备注队伍结构调整需要。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1人,港北区人民法院1人,港南区人民法院1人,平南县人民法院1人,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是否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是否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
是否要求报考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
是否定向录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是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
是否属于紧缺职位
是否人民警察职位
是否合并职位招录
是否进行专业考试
资格审查单位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0775-4591976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20775-4591998
传真0775-4591940
材料邮寄地址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306室(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
邮编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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