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资格

您当前位置:广西人事考试网 > 广西教师招聘考试 > 教师资格证 > 2021年南宁市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

2021年南宁市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展通知

2021-07-30 08:48:47 广西教师资格考试网 gx.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上林县人民政府

  【导读】广西华图教师资格考试网同步上林县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南宁市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展通知,更多关于开展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劳动就业,上林县人的内容请关注广西华图微信公众号(gxhuatu)和广西教师交流群:669088297,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21年度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4号)(附件1)、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南宁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职办〔2021〕4号)(附件2)及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教职改〔2021〕7号)(附件3)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上林县中小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含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工读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等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职称文件要求,对全县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

  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评审管理模式不变。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四)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已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六)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应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及时转评职称,转评提供的能力条件、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与所申报系列(专业)相符。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可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七)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应符合所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八)无职称申报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 号)文件(附件4)第八条规定,严格把握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规定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入编(聘任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评审条件及量化评分内容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47号)(附件5)执行。

  (二)进一步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原则上中小学教师系列各级评审会应单设乡村教师评审组,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申报评审时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不得以乡村教师申报。

  (三)充分认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特点,各单位组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要落实思想政治理论教师职称分类评价的要求。

  (四)各单位推荐的正高级教师人选中,要把握好行政领导与一线教师的推荐比例,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一线教师以及乡村教师。

  (五)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教师评审量化评分指标主要内容:

  1.学历:学历学位;

  2.资历:教龄、现任资格年限、支教经历等;

  3.思德和工作表现: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等;

  4.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其他继续教育培训经历;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育人工作、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示范引领、培养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等;

  6.业绩成果:教育教学成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个人综合荣誉;

  7.论文、著作、总结:论文、著作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

  8.综合评价: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技术资格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填报。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

  申报人须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 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按照《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教职改[2021]7号)执行。

  五、申报推荐评审时间安排

  (一)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于 8 月 1 日至 20 日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料作出真实性诚信承诺。

  2.单位考核推荐:8 月 21 日至 31 日为单位组织考核、公示 申报人选 5 个工作日、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县教育局和县职改办审核推荐:9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

  4.9 月中旬由区教育厅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9 月下旬公示正高级教师。

  (二)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1.单位设岗。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要求,需设岗的单位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按学校教代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空岗使用办法(方案),审议空缺岗位使用情况,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后,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于 8 月 1 日至 20 日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 料作出真实性诚信承诺。

  3.单位考核推荐:8 月 21 日至 9 月 5 日为单位组织考核、 公示申报人选 5 个工作日、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4.县教育局及县职改办审核推荐:9 月 6 日至 9 月 24 日。

  5.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职改办、市教育局于10 月组织实施。

  6.11 月份中下旬公示评审结果。

  (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1.单位设岗。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要求,需设岗的单位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按学校教代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空岗使用办法(方案),审议空缺岗位使用情况,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后,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于 8 月 1 日至 20 日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 料作出真实性诚信承诺。

  3.单位考核推荐:8 月 21 日至 9 月 5 日为单位组织考核、 公示申报人选 5 个工作日、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4.县教育局审核推荐:9 月 6 日至 9 月 24 日。

  5.县职改办接收审核时间:9月26日至10月10日。

  6.报名缴费截止时间:10月22日下午18:00止。

  7.10 月中旬筹备评审会,11 月开始组织评审。

  8.11 月下旬公示评审结果。

  (四)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于 8 月 1 日至 20 日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 料作出真实性诚信承诺。

  3.单位考核推荐:8 月 21 日至 9 月15 日为单位组织考核、 公示申报人选 5 个工作日、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4.县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初级评审)时间为:9 月 16日至 30日。

  5.报名缴费截止时间:10月22日下午18:00止。

  6.11月中旬筹备评审会,11月下旬由县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实施评审。

  6.12月份中旬公示评审结果。

  (五)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不作为本年度评审有效材料。

  (六)重新确认

  区内按规定评审、审批程序取得的职称,不需要办理重新确认,区外取得的职称必须重新确认。

  定职(职称认定)由县职改办负责认定,材料由单位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直接推荐至县职改办。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推荐——县职改办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县职改办审核推荐。

  县职改办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职改办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七、评审组织

  职称评审继续使用信息化评审管理系统,按照核定岗位、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八、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6〕31号)(附件5)第四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要求”执行。

  九、贯彻落实有关文件

  (一)建立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具体按南宁市职改办《关于做好 2021年度南宁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职办〔2021〕4 号文件执行。

  (二)继续实施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具体按《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 号)(附件 6) 文件执行。

  (三)继续落实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政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1.对在乡镇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0 年及以上人员,可破学历或资历按评审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2.乡村教师(不含县城所在地)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中级、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按规定程序分别聘用到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七级或四级。乡村教师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且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5年、10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副高级职称,通过评审的按程序聘用到本单位十级或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乡村教师是指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现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3.对担任扶贫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等重大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任务时间计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十、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一)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 40 号令)(附件7),严格按规定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 作,如有违反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校承担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的主体责任,在单位评审完成并组织复审核验无误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以学校的名义对社会公示。

  (三)建立健全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职称评审黑名单的人员,在规定不得申报年限结束前,不得申报。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社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投诉举报,举报材料应署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否则不予受理。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评审收费。2021 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 按桂价费字〔2006〕359 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 450 元/人·次, 副高级 380 元/人·次、中级 230 元/人·次、初级 150 元/人·次。

  (六)中小学职称评审学科专业仍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分类(附件 8)执行。

  (七)未尽事宜应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评审材料,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1.上林县教育系列职改办地址:上林县教育局三楼303室,联系人:李荣桓,电话:5220319。

  2. 上林县职改办地址: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5室,联系人:张春玲,电话:5215152。

  附件:

  附件1:桂教职办【2021】4号.pdf

  附件2:南职办〔2021〕4 号.pdf

  附件3:南教职改〔2021〕7号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桂人社发〔2017〕35号.pdf

  附件5:桂职办〔2019〕47 号.pdf

  附件6:人社厅发[2020]23号.pdf

  附件7: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docx

  附件8:2021年度中小学高级、中级教师空缺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9:广西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xlsx

  附件10: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搞、中、初级教师名册汇总表.xls

  附件11: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docx

  附件12:桂人社发[2016]31号.pdf

  附件13:申报材料审核相关记录表.docx

  附件14:无职称(破格)申报审批表.doc

  上林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上林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印发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劳动就业_上林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上林县人民政府(MD5:2ccaa6dc2ce5bdd45cc5fccbe932a91d)

点击预约 及时通知

  以上为2021年南宁市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展通知的内容,更多关于开展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劳动就业,上林县人的信息请关注广西教师资格考试网/广西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西-华华)
有备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什么时候出公告?

职位在哪看?

怎么报名?

什么时候考试?

联系我们
微信二维码

广西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广西华图

南宁民族大道12号丽原天际6楼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分公司

客服热线:0771-2808922

网站:gx.huatu.com

  • 南宁市
  • 大学城分校
  • 桂林市
  • 荔浦市
  • 百色市
  • 隆林县
  • 玉林市
  • 北海市
  • 钦州市
  • 贵港市
  • 桂平市
  • 崇左市
  • 防城港市
  • 柳州市
  • 河池市
  • 梧州市
  • 岑溪市
  • 来宾市
  • 忻城县
  • 贺州市
  • 华图总部

广西华图:南宁市民族大道12号丽原天际6楼

客服热线:0771-2808922

网站:https://gx.huatu.com

大学城分校:南宁市火炬路1号创业大厦4楼

客服热线:0771-3809099、18154555453

桂林华图:桂林市上海路18号民航大厦二楼

客服热线:0773-5841422、5843522、17377357351

网站:https://guilin.huatu.com/

荔浦华图:桂林荔浦市滨江路1号蓝海大酒店一楼

客服热线:0773-7198901

百色华图:百色市龙翔路龙景名都商铺131号(百色新图书馆南门正对面)

客服热线:0776-8800660、0776-2822371

网站:https://baise.huatu.com

隆林华图:百色市隆林县新州镇民生街236号广电大厦二楼

客服热线:0776-8288830

玉林华图: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741号影视大厦9楼(金城商厦正对面)

客服热线:0775-2331115、18070919831

网站:https://ylin.huatu.com

北海华图:北海市海城区779财富中心18楼1812室(北海和信客运中心对面)

客服热线:0779-3830732、18078191534

网站:https://beihai.huatu.com

钦州华图:钦州市燕舞路2-1号(东泉大厦侧门旁)

客服热线:0777-3892848、18078197584

网站:https://qinzhou.huatu.com

贵港华图:贵港市中山路1号吉田大厦九楼911-917室

客服热线:0775-4276976、18070919315

网站:https://guigang.huatu.com

桂平华图:桂平市西山镇人民东路郁江大厦3楼1号铺(市公安局斜对面)

客服热线:0775-4276976、18070919315

崇左华图: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A-24号(直A对面)

客服热线:0771-7821770、18078197404

网站:https://chongzuo.huatu.com

防城港华图: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A-10号

客服热线:0770-2208308、18076635895

网站:https://fangchenggang.huatu.com/

柳州华图:柳州市解放南路1号老地王大厦3楼3-1室

客服热线:0772-2809255、2838740、18070918521

网站:https://liuzhou.huatu.com/

河池华图:河池市金城江金城中路369号

客服热线:0778-2553669、18070919629

网站:https://hechi.huatu.com/

梧州华图:梧州市新兴二路盛业大厦B栋二层9号室

客服热线:0774-3867578、18074816559

网站:https://wuzhou.huatu.com/

岑溪华图:梧州岑溪市思湖路欣建国际2号楼2层

客服热线:0774-8357233

来宾华图:来宾市民乐路389-2号

客服热线:0772-4257573、18070919652

网站:https://laibin.huatu.com/

忻城华图:来宾市忻城县文化中心广场富利时代商厦二楼东侧

客服热线:0772-551-5804、13826196412

贺州华图:贺州八步区灵峰街32号(维也纳酒店旁

客服热线:0774-5133422、15177449849、15177449848

网站:https://hezhou.huatu.com/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行政总机:010-68296100

全国热线:4006-01-9999

邮编:100036

网站:https://www.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