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港平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4人简章(2)
2015-12-30 17:03 广西人事考试网 http://gx.huatu.com/ 文章来源:广西华图教育网
3.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岗位专业的审核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公务员考试分类指导专业目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报名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多报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7日。
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7天,同时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及花名册(含电子表格)送县人社局。
4.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
直接进入考核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公示结果名单统一进入面试。
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用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具体面试 时间、地点及 相关事 宜由招聘 单位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二)面试的方式及试题的命制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医疗卫生行业专家共同编制面试试题。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必须是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核准后当天张榜公布。
五、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县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六、体检
(一)由县卫计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组织体检的部门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5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一)2015年参加全国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尚未办理证件人员,可凭有效成绩单参加报考。
(二)除直接考核招聘外,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程序出现成绩并列,先按其取得资格时间先后、报考岗位单位工作时间、学历、基层工作经验等考虑进入招聘考核。
(三)发出面试通知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对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人员,出现一岗多名竞聘的,按其取得资格时间先后、报考岗位单位工作时间、学历、基层工作经验等进行择优聘用。
(五)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本简章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用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咨询电话:
平南县卫计局政秘股:0775-7825760
平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5-7861016
监督电话:
平南县卫计局纪检组长室:0775-7837823
报名地点:平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0775-7825760 0775-7861016
附件:《2015年贵港市平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岗位和非医疗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平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用人新机制用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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