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2014-09-30 13:51 广西人事考试网 http://gx.huatu.com/ 文章来源:广西华图教育网
根据《桂林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精神,为确保桂林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面试公告。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面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择人才。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桂林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经过2014年9月17日、18日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通过资格验证的考生,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一)面试形式: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和公共面试(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报考每个岗位的考生只参加其中一种形式的面试。具体招聘岗位的面试形式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公共面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星期天)一天。要求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分准时到考点候考室验证签到。考生8:00分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公共面试地点:桂林高级技工学校(地址: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可乘100路公交车)。
(四)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组成的桂林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单位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面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面试程序
1、面试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集中。
2、应试人员按要求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室候考,面试顺序采取抽签决定。
3、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完毕,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退场,应试人员退场后不得再进入面试考场和候考室。
4、面试时,面试考官按《结构化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
5、计分人员按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有效要素评分相加除以有效评分考官人数,即是应试人员的最后得分。应试人员得分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如果相同职位招聘数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高分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在发布面试公告(名单)后,报考者在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两年内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第二次出现的次年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3、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4、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报名资格证件证明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八、面试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面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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